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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3-03-19 点击:537
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3〕13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工程建设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争创优质工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国家优质工程(包括境外工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见附件1)要求,且竣工时间在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之间。
二、国家优质工程(包括境外工程)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企业申报,并向申报单位发放网络申报卡;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网络申报卡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24日,申报程序及使用手册可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方网站(www.cacem.com.cn)查询;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1日,材料要求见附件3。书面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过期不再受理。
三、凡参与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包括境外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可推荐一名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突出贡献者,推荐的应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如审查时发现内容或格式(见附件4、5、6、7、8)不符合规定,不再通知补报。
联系人:栾叶君 韩 磊 刘军军 孙 鑫 张宇翔
韩 靖 孙 鹤
电 话:(010)63422929转1009、1316、1318、1315、1323、
1519、1319
邮 编:1000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附 件:
1、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
2、
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3、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
4、
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
5、
承诺书
6、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封面样式
7、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
8、
国家优质工程突出贡献者申报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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