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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建副厅长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07-11-23 点击:906
关于印发李建副厅长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的通知
 
皖建监协[2007]12号

各市监理协(分)会:
现将李建副厅长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讲话(节选)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工程监理企业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及时总结经验,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李建副厅长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讲话(节选)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 送:各会员单位
 
李建副厅长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讲话(节选)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今年是我们监理行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一是建设部发布了新的资质管理规定;二是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新的监理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三是我们按照建设部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化队伍建设。下面,我就当前全省监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狠抓资质规定实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近几年,我省监理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百强”监理企业。今年8月23日,我们发布了我省2006年度监理行业10强企业名单。本届10强企业监理营业总收入为2.37亿元,比上届增长30%,占全省监理总收入的45.66%,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从全国来看,根据2006年度统计资料,我省监理企业营业总收入排全国第11位,较上年上升了一个位次;监理业务总收入排第16位,与上年度持平;全省甲级监理企业总数仍然维持上年的27家,全国排位退后了5位,乙级企业49家,全国排位前进了2位,丙级企业111家,仍然维持全国第8位;全国监理百强未位企业收入是3229万元,我省10强企业第3位收入是2856万元,有一定的差距,但不是很大。我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有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全国监理知名行列。
因此,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行业协会,要牢牢抓住建设部实施新资质规定的两年过渡期,按照资质新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整合资源,调整结构,抓大促小,扶优扶强扶专,打造监理“徽商”品牌,开创安徽监理行业新局面。一是创造条件,使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取得监理综合资质,打造我省监理行业龙头企业;二是引导企业整合市场资源,使一批乙级监理企业,跨上专业甲级资质台阶,培育我省监理行业优势企业群体;三是抓好今年监理资质复查整改工作,改造一批专业丙级企业,促使这些企业提前转制改类,成为我省第一批监理事务所,为试行工程监理无限责任制度奠定基础。四是要在全省监理行业开展弘扬“徽匠”职业精神、打造监理“徽商”品牌活动。去年6月,倪虹厅长在中国建设报发表了《打造“徽匠”新风采,续写建筑新辉煌》专题文章。他在文章中概括阐述了“徽匠”精神是细腻规范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的合作意识、独具匠心的创新思维。我认为,这也正是我们监理人必须具备的监理职业精神。只要我们每个监理人、每家监理企业都能够把“徽匠”精神贯穿我们的监理工作,贯穿工程监理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我们一定能够创出“安徽监理”品牌。
二、狠抓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呈现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全省上下,努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奋力崛起战略部署,经济总量突飞猛进,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为确保我省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保障城市建设和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达到预期效果,工程监理行业必须努力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加快培育项目总监队伍。项目总监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是决定监理水平、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首先要开发项目总监人才资源,从数量上予以保障。通过去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换证工作,我省大约600人左右由于双重注册、社保关系不合格等原因被清理,造成目前项目总监人才普遍不足。存量注册监理工程师多项目、超限担任项目总监问题比较普遍。为解决项目总监人才问题,今年8月我们原则同意了省监理协会的报告,开展一次省级监理师的考核认定工作,以缓解我省三等工程项目总监人员匮乏问题。其次,要提高项目总监业务能力,从素质上予以保障。省市监理协会、高资质企业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项目总监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研讨活动,提高项目总监业务和综合协调能力,尽快培育一批数量上满足、素质上符合工程建设需要的项目总监队伍。
二是加快监理员队伍建设。由于工程监理行业的特殊性,监理员上岗门槛相对较高,通常要求具有相应工程类专业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但是,目前相当多的监理企业片面降低用人成本,使用了一部分达到不到要求人员,使监理行业形象受到了损害。今年7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新的监理收费标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工程监理企业完全能够承担建立高素质监理人才队伍的费用。因此,从现在起,全行业要严格执行监理人员上岗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同时要大力开发监理员岗位人才资源,与我省工程类大专院校做好衔接,大量吸纳科班出身的人员进入监理行业,用3-5年时间,培育一支与我省经济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监理人才队伍。
三、加强监理现场监管,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新的资质规定和新的收费标准的实施,为我们规范监理市场、监理行为奠定了政策法规基础。各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监理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检查和巡查。
省建设厅正在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的意见,针对性地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我们将对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提出具体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在组织实施项目监理时,必须足额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确保监理人员工作到岗,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岗位,并按照工程规模大小,达到监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项目总监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其他监理项目的总监。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平行检验、交叉检验等。严格执行旁站制度,加强对旁站纪录、监理日志的检查。监理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监理工作标准,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建立检查、巡查台帐,确保项目监理机构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成果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我们打算在全省监理行业开展两年的专项治理,以促进我省监理水平、监理服务质量的提高,改善行业形象。
四、加强监理市场监管,规范监理收费行为
      不久前,省协会对全省监理收费进行了抽样调查,总体执行情况不尽人意。为了保障我省监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今后一个阶段,我们将把规范监理收费行为作为监理市场监管的重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力度,对监理服务收费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首先,各地要加大宣传,要让项目业主知晓国家最新制定的监理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别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监理收费,受国家《价格法》保护。依据收费管理规定,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浮动范围为正负20%。因此,低于政府指导价下限的收费,是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查处;第二,监理企业要自律,要保证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监理收费标准。同时要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不执行国家监理收费标准的监理招标项目。一旦发现违法招标行为,应当向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举报;第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实施监理项目招标代理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招标活动。对于项目业主提出的不符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理收费规定的,应当予以说服,不得盲从,防止构成违法违规事实;第四,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则,做出公正的评判。对于超出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范围的违法《价格法》监理投标标书,应当予以否决;第五,监理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召集本地区所有参与监理活动的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共同抵制违反《价格法》的监理招标行为;同时要建立行业自律监督组织,纠正监理企业违反《价格法》的监理投标报价行为,维护自律公约的顺利实施;第六,要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制度,把项目业主、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监理招投标有关各方主体执行监理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不良行为和责任主体;第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要依法监管监理活动。对于监理企业违反监理收费规定的行为,监理资质管理部门要会同本级物价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罚;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监理收费规定代理组织监理招标,并形成违法事实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部门要责令纠正,并依法给予处罚,不予办理监理项目中标备案手续;对于评标专家违反监理取费规定的,应当撤销其评标专家资格,清出评标专家库;对于违反监理收费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发办[2001]81号文件第四(三)条的规定,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我相信,通过相关各方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改善工程监理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监理水平和监理服务质量的提高。
同志们,我们面临历史上我国经济发展最好时期。让我们抓住历史赋予的发展机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与时俱进,开创工程监理和协会工作新局面,为我省监理行业的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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