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增强自律意识 严格约束操守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24-04-12 点击:425

增强自律意识 严格约束操守

纪律建设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一体构成党的自我革命过程。铁的纪律,是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实现初心使命的根本保障,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核心优势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为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严管就是厚爱”,加强纪律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培养高尚情操。

全体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自觉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扎实做好房地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这是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障。本次《条例》修订,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学习贯彻《条例》,有利于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利于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我们学习遵守《条例》,就是学用党的创新理论及其立场、观点、方法,通过纪律保障,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这是新时代硬起手腕抓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顽强意志执行铁的纪律,并通过教育、引导、监督等方式促使全体党员共同遵守,但同时也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时有发生。《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更好让铁纪“长牙”、发威。我们学习执行《条例》,就要对纪律重视、警醒、知止,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这是总结治党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的实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部署,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我们学习落实《条例》,就是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执行纪律,让纪律为我们的前进保驾护航。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结合房地产司党支部和房地产工作实际,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要在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深入开展学习。党支部、党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纪律学习和纪律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包括挂职借调同志)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层层压实责任。司局级干部要带头执行《条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支委委员、党小组组长、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条例》,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全体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突出重点抓落实。一是政治方面,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修订后的《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九严禁”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思想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写入《条例》的关于“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真正做到读懂弄通做实。三是工作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工作要求,做好房地产工作。要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房地产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要指导地方督促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坚决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等行为。在资质评审过程中,坚决防止评审专家被“打招呼”,确保公平公正开展资质评审等相关工作。四是作风方面,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不准”的规定》,从一 言 一行、小事小节做起,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与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关心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情况,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学习《条例》是长期的事,贯彻落实《条例》永远在路上。大家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 言 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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