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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推进城镇化 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0-03-02 点击:783
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推进城镇化 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一、克难奋进,真抓实干,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逆势上扬
 
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想明白、抓实在、干出彩,实现了“三突破两稳定一强化”,全面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争取中央投资取得新突破。二是住房保障取得新突破。全年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建筑面积330万平方米,实施廉租房保障12.5万户,分别比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翻一番。三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所有市县都建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1.5万吨,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9.8%。四是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省房地产市场较快实现了企稳回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双增长”,市场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建筑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五是经济支柱地位得到强化。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投资2457.8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26.5%,经测算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约2.7个百分点。全省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332.9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13.3%;两类企业上缴税收累计186.8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40.2%。
 
(一)项目建设有力有效,大建设热潮日益高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坚持将扩大投资作为保增长的主动力,及时捕捉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超前谋划和编制项目规划,不断充实项目库,切实增强争取中央投资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项目制度,优化项目服务,强化项目督查,保证了项目建设时序进度和质量。
 
在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带动下,各市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全省大建设渐入高潮。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掀起热潮,淮南市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六安、池州、阜阳等市做好城市水文章,宣城、铜陵等市大建设全面展开,其他城市大建设奋起直追,明显增强了城市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推动各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年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468亿元,同比增长37%。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30万吨、供水管网长度1000公里。全省17个省辖市全部用上天然气,新增用气户数20万户。风景名胜区规划和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黄山、九华山风景区数字化管理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促进了全省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水环境治理等工程扎实开展,城市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全省新增街头绿地面积160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新增0.5平方米,新增池州市、歙县进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行列。城市管理日益加强,芜湖、铜陵、六安、淮南等市数字城管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推进了城管模式的创新,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效能。
 
(二)住房工作切实加强,“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一手抓住房保障,一手抓房地产市场,惠民生与保增长相得益彰。大力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全省廉租住房建设现场会精神,扩大建设规模,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建设质量,拓展廉租住房保障面。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现有3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安排16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当年省政府下拨市县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1亿元,各市县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住房保障,支持力度之大史无前例。芜湖、宣城等市创新廉租住房建设模式,合肥、蚌埠、阜阳、安庆、凤台、繁昌等市县夯实住房保障基础,努力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全年累计完成廉租住房建设投资33.8亿元,竣工廉租住房130万平方米、2.6万套。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积极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展,廉租住房保障较上年度新增3.4万户。经济适用房建设稳步开展,铜陵、淮南、宣城等市矿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率先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完成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超额完成了任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继续快速发展,资金运行保持安全有效。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89.3亿元,同比增长22.6%,创历史新高;职工提取使用109.2亿元,同比增长47.7%;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6.9亿元,同比增长81.3%;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亿元,同比增长61.2%。积极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推荐工作。淮北、亳州、宿州、六安、巢湖等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引导各市出台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回升,保持了市场总体稳定发展,为扩内需、保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69.8亿元,同比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面积405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5%;房地产企业上缴税收103.2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21.3%。
 
(三)节能减排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重点推进长江、新安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围绕抓开工、抓进度、抓投入、抓配套、抓质量,省发改、财政、环保、土地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市县攻坚克难,项目建设有力推进,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09年成为我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史上工作力度最大、建成数量最多、成就最为显著的一年。全省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1座,污水处理厂总数达到101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15万吨。全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8.3亿立方米,完成COD减排占全省总减排量80%。合肥市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全省新建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1个,全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040吨。
 
建筑节能有力推进。完成编制《安徽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09~2011年)》,发布实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制定了《安徽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合肥市、铜陵市、利辛县成功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及农村县级示范;合肥大剧院等3个项目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新增19个省级节能省地环保型建设试点项目。开展建筑工程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施工执行率专项督查,强化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管。全年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累计实现节能183.8万吨标煤,同比增长48%。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效。30多项建设领域新技术成果通过鉴定,20个科研项目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为历年最多。建设新技术成果转化及节能墙体保温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巢湖流域城市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实施。节约型城市建设、节约型校园示范工作积极推进,黄山市继合肥后第二个获得全国节水型城市称号。
 
(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城镇化继续快速发展,城镇化率达到42.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继续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合肥淮南同城化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全面完成,《安徽省跨市域电网布局规划(2008-2020)》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对皖北和沿淮部分地区市县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显著加大,促进了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的基本形成。六安、黄山、马鞍山、铜陵、安庆、巢湖、池州、亳州、宿州等9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淮南市总体规划通过了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审查,合肥滨湖新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淮南市、池州市政府签署了市厅工作会商合作协议,高效核发了95个、投资额1400亿元的“861”重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有力支持了各市大发展。淮北、宣城等市创新规划理念,推动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紧密结合,增强了规划的技术调控性、政策公共性和法律权威性。黄山市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桐城市三街区被列为省历史文化街区,绩溪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铜陵市两个项目获“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提名奖”,进一步促进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展示了城市特色风貌。
 
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划定规划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程,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59%,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各地按照规划,结合土地整理、塌陷区治理、灾后重建等工程项目,共开工建设了106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加强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建,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试点,探索建立“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全省首批20个试点镇、30个试点村共完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4000多万元,新聘卫生保洁员800多人,试点村镇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淮北市积极实施“清洁乡村、美化家园”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小城镇建设步伐继续加快,及时出台了加快省扩权强镇试点镇发展的政策措施,32个试点镇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小城镇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全年完成小城镇建设投资320亿元,比上年增长40%,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城镇化发展。马鞍山、宣城等市积极稳步推进集体土地上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全省累计完成农房登记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
 
(五)建筑业持续加力发展,“徽匠”品牌影响力继续扩大。围绕打造“徽匠”品牌,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服务、扶持和指导,制定了促进建筑业就业的10大举措,举办了首届安徽省建筑劳务输出及企业合作对接会、第三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送教上门,支持非国有建设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扩大建筑农民工就业取得较好成效。大力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8条政策措施,推动全省建筑业发展迈上新起点。全省等级以上建筑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实现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838.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8.3%;建筑企业上缴地税83.6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18.9%。建筑企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全省共有建筑企业4721家,比上年新增960家,增长25.5 %。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新成效,全省建筑企业出省人数41.9万人,实现施工产值48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39.4%;对外工程承包市场继续扩大,安徽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外经带动外贸”发展战略,取得显著业绩,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安徽建工集团首次荣登2009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
 
(六)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建设行业保持和谐稳定发展。建设法制工作继续加强。《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5项立法申请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的立法计划;坚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例年度评析活动,规范建设系统管理机关和执法单位的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监督,严肃行政处罚前的告知、听证和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活动,3000多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马鞍山等市强化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依法治建的有效落实。建设稽查全面启动。重点加强中央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实施的稽查执法,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专案稽查,实施行政处罚44件。启动规划督察,对5个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展了全面督察,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保障了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安徽经验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报表彰。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动真格求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风效能建设向全系统延伸,宿州、巢湖等市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厅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向处室延伸,率先在机关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厅驻省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服务)项目7万多件,承诺办结率100%,连续三年获得省政务中心综合评比第一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开展向沈浩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察;大力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举办了全系统首届职工运动会,展示了安徽建设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安全生产和应急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针对建设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质量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年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7%,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宿州、宣城、蚌埠等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应对强对流、暴雪、低温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加大城镇房屋拆迁、工程款拖欠等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力度,亳州等市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认清形势,远谋近施,牢牢把握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的主动权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经济回升基础、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就今年而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不仅外部环境将好于去年,而且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投资方向继续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倾斜,有利于我们继续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我省经济总量过万亿、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等,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大发展拓宽了新空间。特别是,加快城镇化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城镇化发展摆上显要位置,这是“十一五”以来我们一直期盼的重大机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正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必须看到,今年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的灵敏度高、波及面广。我们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加强预判早应对;更要增强机遇意识,审时度势快出手。
 
就“十二五”及更长一段时期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同样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主要表现在:一是既面临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机遇,也面临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挑战。二是既面临低碳经济加快发展的机遇,也面临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的紧迫性和长期性的挑战。三是既面临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机遇,也面临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压力大的挑战。四是既面临改革深入推进的机遇,也面临行业改革步入深水区的挑战。
 
根据“十一五”初对全省建设事业五个年度工作主题的谋划,2010年是“全面提升年”。要实现全面提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应对挑战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是“十二五”期间的不懈追求。我们必须求真务实,远谋近施,将加快发展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一面旗帜、做好二篇文章、抓好三项工程。
 
“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城镇化的旗帜。要把城镇化作为扩内需最雄厚的潜力,作为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建设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始终抓住不放。
 
“做好二篇文章”:一篇是“百万农民进城”。现阶段我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6个百分点,每年将新增城镇人口110万人、扩大建成区面积110平方公里,直接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投资3000亿元。另一篇是“百万农民建房”。抓住当前农民住房需求和建筑材料供应充足的时机,合理引导,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可使全省30-50万户、100多万农民建新房,扩大农村消费,带动投资500亿元。
 
“抓好三项工程”:一是惠民生工程。认真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和农村清洁工程两项省民生工程。二是促转变工程。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推广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项适用新技术”,加快环境项目建设,提升建筑质量和品质,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城乡建设集约节约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大提升工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三、明确任务,大干快上,奋力开创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完成建设投资300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其中,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00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城市建设投资610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小城镇建设投资390亿元,同比增长22%。
 
2、新安排的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到年底,全省在建廉租住房竣工套数不低于7万套,保障户数不低于16万户。
 
3、全省新增城市污水管网8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3000吨以上,新增城市天然气用户15万户、供水能力20万吨、城市绿地2000公顷。
 
4、全省划定区域内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工程,在皖北3市和沿淮6县的120个乡镇以及“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125个镇建成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
 
5、以推广节能环保“十项适用新技术”为基础,推出100个示范项目。
 
围绕上述目标,2010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注重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城镇化研究,遵循规律,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进一步抓好规划工作,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培育壮大城市群,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和小城镇,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一是突出加强城镇体系规划。推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优化全省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根据“一轴双核两翼”的总体布局,完成编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促进产业和城镇协调发展。依托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规划建设,支持合肥经济圈加快发展,促进省会与周边城市联动发展;进一步促进皖江城市带建设,推进芜马同城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沿淮城市群建设,继续加大对皖北地区三市六县规划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培育皖南地区及皖西大别山区城镇特色,实现城镇化适度发展。继续做好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和开发园区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安徽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信息系统,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二是加强中心城市建设的规划引导。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积极争取国务院尽快批复合肥、淮南等市总体规划,省政府尽快批复六安、黄山、池州、巢湖、安庆、铜陵、亳州、宿州等市总体规划。继续加大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合肥滨湖生态示范区建设,增强辐射带动力、产业支撑力和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芜湖市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集聚能力培育,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其他省辖市要按照注重科学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坚持集约节约、培育城市特色的总体要求,加快发展步伐,形成地区性的中心城市。三是加强县城和重点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有关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引导县城加快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小城市,增强对周边农村人口的聚集力。加快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一批具有产业基础、区位优势、文化特色的重点镇,建设一批规模大、层次高、辐射力强的专业镇,培育一批个性鲜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镇。加强皖江城市带内小城镇规划修编的指导,按照小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省扩权强镇试点镇,提高小城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四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程。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职责,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划定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规范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促进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工作,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要把住房工作放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突出抓紧抓好,抓出更大成效。一是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度,2010年新安排的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加强廉租住房建设质量监管,推广全省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方案,确保保障性住房低价不低质;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强化租后管理,规范租售并举,推进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有序、全力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编制并实施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建筑面积4000万平方米、涉及60万住户的棚户区改造。继续争取国家支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农村住房保障的有效措施。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继续鼓励和支持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建设进程,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综合运用土地、信贷、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整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稳定市场预期;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快《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等配套制度建设,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县域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房地产业整体水平;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住宅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三是大力实施“百万农民建房”工程。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规划作用,优化村庄空间和功能布局,科学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结合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农民居住区建设,有序引导农民建房,改善人居环境,扩大农村消费。结合国家推进“建材下乡”等政策机遇,积极探索支持农民建房的政策措施。围绕提高农民建房质量和水平,开展“四个一百”活动,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即举办100场村镇规划技术培训,举办100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选择100套设计图纸供农民建房选用,组织100次农民建房技术服务活动。四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探索通过单位支持、政策扶持、个人为主相结合方式,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新途径。探索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努力解决新近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进城农民工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制度,推进建立与普通商品房挂钩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新机制,着力提高职工购房能力。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缴交和使用政策,继续推动县(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工作,支持低收入家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解决住房问题,积极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
 
(三)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百万农民进城”提供支撑,为创造美好城市生活强化保障。一是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巩固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快城镇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一体化建设。继续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致力于解决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完善城市防洪、消防、抗震等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切实增强综合防灾抗灾能力。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促进公共资源的共享。二是积极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城市供水、天然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的区域性共建和共享。结合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推动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向周边城镇和农村延伸。强化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产业集聚区共享和衔接,并不断向县城延伸,有条件的向农村覆盖。三是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创建国家、省级“人居奖”和“园林城市”、“园林县城”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生态建设水平。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争取巢湖、太极洞和花亭湖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推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规编制报批,促进风景名胜区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风景名胜区信息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和徽派古建筑保护,努力塑造安徽城乡建设文化和特色风貌。四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方式,继续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促进管理的人性化、法制化、专业化、精细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保持设施的完好率,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营。
 
(四)大力推广建设领域“十项适用新技术”,推动城镇减排和节能降耗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推广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项适用新技术”为抓手,以技术标准规范为先导,以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程建设为重点,推动建设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大力推广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项适用新技术”。强化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墙体节能保温、地源水源热泵和空调、LED绿色照明、城市燃气调峰和应急、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等十项适用新技术推广工作,编制发布十项适用新技术目录和应用技术导则,推出100个示范项目。二是加强技术标准定额工作。高度重视技术标准定额在规范市场准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推进技术创新中的前控和引导作用,围绕推广“十项适用新技术”,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承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工法的编制工作,加快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抓好工程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培训,探索工程建设全过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审核监管机制。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定额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三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把建筑节能作为建设领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工作,力争取得新突破、创造新亮点。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检测水平,逐步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组织实施好合肥市、铜陵市、利辛县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合肥、铜陵、淮北、马鞍山等城市试点;大力推广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改造技术,逐步建立部、省、市联动的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继续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和管理工作,新增10个以上节能省地环保型小区建设试点项目。加大《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等宣传贯彻力度。四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编制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奖补资金,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着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逐步开展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编制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垃圾处理场项目要尽快建成投入使用,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处理技术研究,有效解决二次污染和综合利用的问题。五是扎实开展“农村清洁工程”。今年是农村清洁工程纳入省民生工程的第一年。要继续坚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试点的有效做法,进一步搞好统筹规划,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质量,抓好运行管理,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清洁工程持久发挥功效。今年在皖北3市沿淮6县和省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镇中率先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力争用5年的时间,在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五)加快发展壮大建筑业,提高行业发展质量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以建筑业发展先进省份为标杆,坚持加快发展与结构调整并重,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扩大“徽匠”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发挥建筑业在保增长、促转变、扩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企业战略重组,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转变。以企业资质就位、换证为手段,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强对骨干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专业调整、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项目融资、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引导企业以工程总承包为载体,推广BOT、BT、EPC等项目管理模式,拓展地铁、桥梁、隧道、重化工等高端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建筑企业开展合作担保,建立多形式融资平台。积极扶持一批钢结构、防腐保温、装饰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积极为中小建筑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中小型企业加快向技术公司、专业公司转变。提高县级勘察设计单位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发展,加强建筑劳务基地县、乡镇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二是继续打造“徽匠”品牌。深化“徽匠”精神文化研究,展示“徽匠”品牌企业,推动建筑企业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并完善“徽匠”状元技能大赛,加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技能素质。鼓励企业争创国优工程“鲁班奖”、省优工程“黄山杯”,继续以开展勘察设计大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评选为抓手,着力培养一批安徽建设“巨匠”。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理顺工程建设监管体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以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治理,编制出台《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切实加强标后监管。四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搭建境外输出平台,带动出国承包和跨境建筑劳务输出。继续加强对驻省外建筑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加大企业对外推介力度,进一步提高省外建筑市场占有率。
 
(六)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促进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纷繁复杂的经济形势,转型发展的更高要求,快速推进的建设任务,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适应机构改革后转变职能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保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突出立法重点,力争省人大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政府审议《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安徽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等立法进程。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文书的修订规范工作,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复议案件评析活动。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资格认证,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法制培训,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做好建设稽查工作。全力推进规划督察,开展除国家派驻督察员以外的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管理的专项督察,积极推进省级规划督察员的派驻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强制性标准贯彻情况、建筑节能、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等专项稽查。加大专案稽查执法力度,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加强建设稽查工作宣传,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大声势。三是坚决有力有效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清醒认识到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工程进度不断加快,对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提出的严峻挑战,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继续开展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易发事故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启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薄弱区域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有效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确保民生工程质量。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将建筑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四是有效提高应急维稳能力。切实加强抗灾防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和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诉求的访情、舆情、网情分析,建立完善协调一致、规范有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信访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城镇房屋拆迁等矛盾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继续深化建设行业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吸纳社会资本、外资等通过特许经营、股份制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股份制市政公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稳步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完善BOT、TOT建设等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市县公用事业改革的政策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下决心推进工程监理从有限责任制向“合伙人”无限责任制转变,促进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七)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政风建设和专项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结构调整、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得到落实。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系统的政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强化对建设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不断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载体,以职业道德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风行风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燃气、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城乡规划管理六个行业的创建文明行业标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努力打造“文明单位”、“优秀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大力宣传全系统在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以鲜活的时代形象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荣辱观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系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安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朝着加速崛起的目标迈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正张开腾飞的翅膀,朝着全面振兴的目标高飞。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怀豪情,充满信心,团结拼搏,扎实苦干,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编辑: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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