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入会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5-05-09 点击:2441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会员
       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和行业管理、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参加,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
       凡热心建筑业,在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劳动模范,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权利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反映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三)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优先取得信息服务及书刊文献资料。
   (五)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语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承担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积极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表下载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及理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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