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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5-04-29 点击:472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优质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马住建〔2011〕106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2014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奖评选活动,现将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原则
1、推荐的“翠螺杯”奖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组织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
2、推荐申报的工程严格按照马住建〔2011〕106号文的要求执行。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31日。
2、形式审查:2015年6月1日~6月15日。
3、现场复查:2015年6月16日~6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工程应为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的工程。
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申报资料需按马住建〔2011〕106号文规定的顺序装订。
3、申报参评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填写申报表中《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简况》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评的监理单位还应填写《监理企业参建工程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与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4、申报材料装订须符合以下要求:A4纸规格装订整齐,申报材料中工程照片资料格式按附件3整理。申报表、申报资料装订好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报送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市建管大厦16楼)。
相应的申报表(Word格式)和照片电子档(1024×768,JPEG格式)拷贝于U盘中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我会。
联系电话:0555—5200173
 
附件:

1、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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