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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0-01-20 点击:1132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我厅今年继续开展“安徽人居环境奖”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工作。全省各地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分别有1个城市申报“安徽人居环境奖”,15个项目申报“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审查,认为歙县和合肥市西南城区综合改造等10个项目符合有关要求,拟分别评为“安徽人居环境奖”和“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现将有关审查意见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7天(2010年元月19日至25日)。
 
        对本公示意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230001
 
        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设处 0551-2871261
 
        附件:拟评为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拟评为2009年“安徽人居环境奖”、“安徽人居环境范例奖”名单

人居环境奖
序号 城市名称
1 歙县
人居环境范例奖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1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合肥市西南城区综合改造
2 合肥市大蜀山森林公园认建认养办公室 大蜀山森林公园西扩工程
3 芜湖市政府 老港区环境综合整治暨滨江公园建设
4 淮南市政府 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5 铜陵市建委 铜文化园林建设
6 滁州市建委 琅琊古道综合整治
7 巢湖市含山县政府 含山县天鹅公园景观整治建设工程
8 亳州市政府 魏武广场及周边环境治理项目
9 宿州市泗县政府 泗州广场建设
10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小城镇建设
(编辑: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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