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2018]6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马鞍山市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优秀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7年度马鞍山市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优秀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为推动和鼓励监理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和监理服务水平,扩大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决定开展评选2017年度马鞍山市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工作。请你们对照“评选办法”和“年度评选细则”(见附件1),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至市建设监理分会。《2017年度马鞍山市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由各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单独报送至监理分会(电子版发送至26587587@qq.com邮箱)。我会委托市建设监理分会于9月上旬组织评选。
特此通知
二0一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年度评选细则
鉴于评选工作改为年度评选,在执行原“评选办法”的基础上,对年度评选工作确定以下细则:一、先进监理企业评选执行原“评选办法”;
二、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
1.优秀总监“参评业绩代表工程(近三年,含当年竣工项目)不少于一个一等工程,或两个二等工程,或四个三等工程”改为“参评业绩代表工程(近三年,含当年竣工项目)不少于一个二等以上工程,或三个三等工程,且评选年度具有三等以上在建工程”。
2.优秀监理工程师“参评业绩代表工程(近三年,含当年竣工项目)不少于一个一等工程,或二个二等工程,或三个三等工程”。改为“参评业绩代表工程(近三年,含当年竣工项目)不少于一个二等以上工程,或二个三等工程,且评选年度具有三等以上在建工程”。
3.凡具有评选年度市级优质工程“翠螺杯”、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优先。
4.凡具有评选年度行业优质工程、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优于第3款。
5.凡具备第3款的,又具有评选年度论文发表的等同于第4款。
6.凡具有评选年度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市级“监理示范工程”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经企业推荐,可不经评选直接确定为优秀。
7.凡评选年度在市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不能参加评选。
附件2
2017年度马鞍山市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人员汇总表 | |||||||||||||||||
单位(盖章): | |||||||||||||||||
姓名 | 近3年工程业绩(含当年竣工项目) | 2017年度工程业绩 | 备注 | ||||||||||||||
工程业绩 | 有无项目责任事故或不良记录 | 发表文章篇数 | 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 |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 | 获得行业优质工程 | 获得市级监理示范工程荣誉数量 | 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荣誉数量 | 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荣誉数量 | |||||||||
等级 | 数量 | 等级 | 数量 | 获奖名称 | 数量 | 获奖名称 | 数量 | 获奖名称 | 数量 | ||||||||
单位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