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马住建〔2016〕63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度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奖评选活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要求
1、推荐的“翠螺杯”奖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组织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
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不予受理。
2、推荐申报的工程严格按照马住建〔2016〕63号文件《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评选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资料:2016年5月4日至5月31日。
2、形式审查:2015年6月1日至6月15日。
3、现场复查:2015年6月16日至6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工程应为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的马鞍山市境内各类建设工程,或本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地在马鞍山市的)承建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各类建设工程。
2、《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奖申报表》与申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申报资料需按《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规定的顺序装订。
3、申报参评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填写《申报表》中《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简况》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评的监理单位还应填写《申报“翠螺杯”奖监理企业参建申报表》一式两份,与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4、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平装订。申报表、申报材料装订好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报送市建协秘书处(马鞍山市雨山中路建管大厦16楼)。
相应的申报表(Word格式)和照片电子档(1024×768,JPEG格式)刻入一张光盘或拷贝于U盘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我会。
5、《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奖申报表》与《申报“翠螺杯”奖监理企业参建申报表》可登陆http://www.masjzy.com/下载。
联系电话:0555—5200171、0555—5200173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