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5-12-15 点击:760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监理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会组织编制了《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申报马鞍山市监理示范工程的,将依据本《标准》对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相应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监理企业可依据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工程监理委托人可依据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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