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3-09-04 点击:591

建管安〔2013〕85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建委统一部署,结合今年年初工作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1、企业自查
各施工、监理企业接本通知后,立即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于9月16日前,将自查结果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见附表)认真填写,上报我处安全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
2、组织检查
9月16日开始,我处将成立检查组,由处领导带队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具体时间不事先告知。
三、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系统(“IFA”系统)等执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交底及按专项方案执行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对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等)相关性能实施抽样检测。
(4)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和作业人员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及施工作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情况。
(5)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监理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监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监理检查记录、巡查记录、监理通知单下发以及施工单位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及加工区域硬化、车辆冲洗设备配备和保洁、场内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处置、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环境卫生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源标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各类警示标牌及挂图设置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扎实做好这次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2、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突出重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加大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本次检查对自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瞒报工程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业绩和施工、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当涂县、和县、含山县住建委(局)可参照通知要求安排本区域内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请于10月18日前报我处安全站,我处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