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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二〇〇八年度会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08-03-11 点击:874
建协(2008)07号
各会员单位:
我会二〇〇八年度会费收缴标准,按二〇〇八年元月二十四日,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金额执行。副会长单位15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800元/年、会员单位500元/年。协会是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的义务,为维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请各会员单位即按上述标准,于6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会费。
缴纳方式,可现金直接到市建协秘书处交纳,也可通过银行转帐。
名 称: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徽行翡翠园支行
帐 号:1561301021000012519
联系人:吴传红 电话:2352461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编辑: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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